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亏损企业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?

编辑:咸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7-20

答: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9〕98号)第八条规定,关于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的处理。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,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,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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